周三医学
高血压急重症
高血压过程中和其他疾病急症时若血压骤升所致的心、脑、肾损害未能在短期内逆转,并危及生命,称高血压急重症。
[高血压定义、分级与高血压病分类]
高血压定义为收缩压≥mmHg和(或)舒张压≥90mmHg。根据血压上升水平又进一步将高血压分为1、2、3级。当收缩压和舒张压分属于不同分级时,以较高的级别为标准。单纯收缩期高血压也可按照收缩压水平分为1、2、3级。血压水平定义及其分级见表1-3。在绝大多数患者中,高血压病因不明称为原发性高血压;在5%患者中,血压升高是某些疾病的一种表现,称为继发性高血压。
[高血压患者心血管危险分层]
(一)决定高血压预后的有关因素
1.血压升高程度。
2.其他心血管危险因素存在
具体包括如下。
(1)男性大于55岁,女性大于65岁。
(2)吸烟。
(3)血胆固醇>5.72mmol/L(mg/dl)
(4)糖尿病。
(5)早发心血管疾病家族史。
表1-3血压水平定义和分级类别
收缩压(mmHg)舒张压(mmHg)
正常血压< <80
正常高值~ 80~89
高血压≥ ≥90级高血压(轻) ~ 90~99级高血压(中) ~
~级高血压(重) ≥ ≥单纯收缩期高血压 ≥ <90
3.靶器官损害程度
具体包括如下。
(1)左心室肥厚。
(2)蛋白尿和/或血肌酐轻度升高。(~mmol/L或1.2~2.0mg/dl)。
(3)超声或X线证实有动脉粥样斑块
(颈、髂、股或主动脉)。
(4)视网膜动脉局灶或广泛狭窄。
4.并发症
(1)心脏疾病:心绞痛、心肌梗死、冠状动脉血运重建术后及心力衰竭等。
(2)脑血管疾病:脑卒中、短暂性脑缺血发作。
(3)肾脏疾病:肾功不全(血肌酐≥
mmol/L)、糖尿病肾病。
(4)血管性疾病:主动脉夹层及外周血管疾病。
(5)严重高血压视网膜病变:出血、渗出及视神经乳头水肿。
(二)高血压病心血管危险分层
按可能发生的心血管危险将高血压患者分为低危、中危、高危和极高危四种。分层有利于指导治疗和判断预后。见表1-4。
[高血压急症]
高血压急症是指在高血压过程中和其他疾病急症时,短时期内(数小时或数天)血压急剧重度升高。一般舒张压>mmHg和(或)收缩压>mmHg;伴有心、脑、肾、眼底及大动脉等重要器官严重功能障碍或不可逆性损害(需紧急处理,否则可能危及生命)。
(一)高血压危象
其是高血压过程中由于某种诱因使血压急剧升高,外周动脉发生暂时性的强烈痉挛,导致头迷、头痛、眩晕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心悸、尿频、皮肤潮红或苍白等一系列血管加压危象,称为高血压危象。
表1-4高血压患者心血管危险分层标准(血压mmHg)
其他危险因素和病史
1级
(~)/(90~99)
2级
(~)/(~)
3级
SBP≥/
无其他危险因素
1~2个危险因素
3个以上或糖尿
病或靶器官损害
有并发症
低危
中危
高危
极高危
中危
中危
高危
极高危
高危
极高危
极高危
极高危
(二)高血压脑病
其是脑部出现危象的严重状态,可与高血压危象同时出现或单独发生。表现视力模糊、剧烈头痛、呕吐、烦躁、脉搏缓慢有力、意识模糊、抽搐及昏迷等。高血压脑病的形成是因为血压急剧增高、脑血循环障碍,大量液体透过血脑屏障漏出血管外,形成脑水肿和颅内压增高。
[高血压急症的治疗]
(一)治疗原则
1.迅速降压与调控血压
高血压急症处理的总原则是尽可能快而安全地降低血压。血压降低的水平应以临床情况而定。应严密监测、逐步降低血压,以防因血压骤降招致心脑缺血性意外。开始24h内将收缩压降低20%~25%;48h内血压不低于/mmHg;随后的7~10d再将血压降至正常。
2.保护重要器官
高血压急症可发生在高血压过程中;也可以发生在其他疾病过程中,多见于心脑血管疾病。高血压急症的治疗不仅要控制血压,而且要降低心脑血管病的发病率和病死率。心脑血管病的危险性是多因素的,因此高血压急症的治疗还应包括危险因素的治疗。
3.静脉滴注给药
静脉滴注给药便于随时调整药液滴入速度、给药剂量,利于调控血压。
4.合理用药
宜选择起效快、作用持续时间短、停药后作用消失快及不良反应小这类药物。
(二)药物选择
(1)硝普钠:为较理想的首选药物,为血管扩张药,降低外周阻力而使血压下降。硝普钠50mg加入5%葡萄糖液ml中,以25~μg/min(4~16滴/min)起始静滴,立即起效。使用中必须严密观察血压,用药开始5min内应每1min测血压一次,并根据血压水平调节滴速。输注速度稍有快慢,血压即降升波动;停药则作用即消失。应在停药前口服降压药,以防血压再度上升。使用时应避光静滴;持续静滴12h后应配制新鲜药液。硝普钠在体内红细胞中代谢,产生氰化物,用量过大、长期应用或肾功不全时易发生硫氰酸中*。*性与滴速和浓度有关,而与总量无关。
(2)硝酸甘油:扩张静脉和选择性扩张冠状动脉与大动脉。以25mg加入5%葡萄糖液ml中,开始5~10μg/min静滴,然后每5~10min增加滴注速率至每分钟20~50μg。降压作用迅速,停药后数分钟作用即消失。尤适用于急性左心衰或ACS时的高血压急症。不良反应有心动过速、面部潮红、头痛及恶心等。青光眼患者忌用。
(3)乌拉地尔(亚宁定):具有中枢和外周双重作用机制,降低外周血管阻力和心脏负荷。首剂12.5~25.0mg缓慢静注后以mg(相当于25mg的10支)加入到5%葡萄糖液或生理盐水ml中,开始以2mg/min速度滴入,随时根据血压情况调节滴速,以5~40mg/h维持静滴。不良反应可有头痛、恶心、心律加快或过缓、胸闷等,其原因多为血压下降太快所致,通常几分钟即自动消失。
(4)尼卡地平(佩尔):为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,扩张血管增加脑血流、扩张冠状动脉增加心输出。作用快、持续时间短,开始以0.5μg/(kg·min)静滴,逐步增加剂量到每分钟6μg/kg。主要用于高血压危象或急性脑血管病时高血压急症,不良反应有心动过速及面部潮红等。传导阻滞及心衰禁用二氢吡啶类,急性心肌梗死禁用速效二氢吡啶类。
(5)β阻滞剂:适宜于心衰及心绞痛患者,但有心脏传导阻滞、阻塞性肺气肿、支气管哮喘、周围血管病及糖尿病者禁用。
(6)利尿剂:合并心衰选用。开始治疗时不宜用强利尿剂,以防因大量排尿,导致循环血容量下降,而出现心脑缺血。痛风禁用呋噻米;青光眼、糖尿病和高脂血症慎用。
(7)ACEI类:适宜于心衰、糖尿病人及肾蛋白尿者。肾动脉狭窄及肾功不全禁用。
(8)利血平:不适宜于高血压急症,因其起效慢、易蓄积,而且具有嗜睡反应而干扰对意识障碍的判断。
(三)几种常见高血压急症的处理
1.高血压脑病脑水肿的治疗
脑水肿时给予20%甘露醇~ml快速静滴;或用呋噻米20~40mg静注。惊厥者给予地西泮5~10mg缓慢静注。
2.脑出血高血压的处理
原则上只有在血压>/mmHg时,才考虑给予降压治疗。需严密监测血压;血压控制目标不能低于/mmHg。
3.急性冠脉综合征
血压升高可增加心肌耗氧量,加重心肌缺血或梗死面积。可选择硝酸甘油静滴,通常在5min内显示降压效果使舒张压<mmHg及心绞痛消失。也可应用卡维地洛、地尔硫卓、ACEI类。
4.急性左心衰竭
硝普钠或硝酸甘油有独特疗效。
5.肾功不全
首选呋噻米、酚妥拉明、ACEI类。血压不宜降得太低,以免影响肾血流量,加重氮质血症。
6.嗜铬细胞瘤
首选酚妥拉明5~10mg加入25%葡萄糖液20ml中静注。作用时间短,可继以10~20mg加入5%葡萄糖液~ml中,持续静滴,于1~2h内滴完(0.1~0.3mg/min)。本药使心率加快,可用心得安控制心动过速。
需要强调,所有静脉降压药物在撤药时都应逐渐减量,避免可能带来血压的反弹。医院如没有条件进行相应的检查或治疗应该护送转诊。
本文摘自杨德信《内科急重症》-10黑龙江科技出版社
扫描或长按